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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3月,浙江省宁波市城市电力部门对该市开发区的供电线路进行例行检修,事前对开发区的相关企业逐一电话通告,其中某台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,未及时将供电公司的停电通知转达到生产有关部门,最终生产部门安排出错导致了巨大经济损失。
该企业向市政府投诉供电公司,要求供电公司或市政府赔偿相关经济损失。由于供电公司无法找到相关电话通知的证据,最后的结果是供电公司领导登门道歉并做了部分赔偿方了结此事。事故发生后,该供电公司及时采购一批领旗长时间录音电话,所谓亡羊补牢,为时未晚,从此再也未发生过类似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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